今年以来,已有不少企业感受到资本寒冬,很多初创企业、小微企业更因“输血”不及时陷入倒闭。在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中,担保和再担保机制作用明显,政府高层十分重视。李克强总理曾批示,要积极研究解决当前融资再担保行业发展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发挥再担保“稳定器”、“放大器”作用。
担保机构的对象是企业,再担保对象是担保机构。由于近年来担保业矛盾、问题频现,需要再担保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中小企业担保融资额度有限,可依托再担保机构来打破融资瓶颈,充分发挥杠杆效应。
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小企业融资深受重创,至今融资需求缺口巨大。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再担保行业分析报告》数据,到2020年,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新增贷款需求将达到18.48万亿元。
担保业在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作用显著,中小企业融资新增贷款需求巨大为担保业发展创造了广阔发展空间,潜力无穷,预计到2020年,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容量达14.89万亿元。
担保机构主要分为三类,一是纳入监管体系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二是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三是以担保名义开展担保和非担保业务的中小型金融机构。在发展过程中,融资性、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均出现过非法集资理财、吸收存款、高利放贷等问题,先后在2011年和2014年经历整顿。
担保业乱象渐起、风险加大,推动再担保机制的建立和发展势在必行。再担保机制推出,是完善我国融资担保体系制度性创新的重要举措。通过发挥再担保增信扩能、分险补偿、引领规范作用,以稳步提升担保规模。
再担保机构作用日益凸显,但面临的问题仍有不少,包括缺乏顶层设计及行业规范、管理体制不完善、分险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等,未来还有很大改善空间。
综上,再担保一方面提升了担保业整体风险能力,另一方面提高了担保业发展水平。未来仍将以再担保为核心和基础,不断健全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满足中小企业与日俱增的融资需求,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