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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统一使用宁夏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信息平台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1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统一使用宁夏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信息平台的紧急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东管委会经发局,工信厅各包抓处室,有关工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宁疫指发〔2020〕31号)精神,运用大数据信息,点对点做好精准对接、无缝对接,及时掌握全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复产复工动态,加强企业疫情科学防控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开发了《宁夏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信息平台》,并决定在各地、各开发区推广使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平台启用时间和报送范围

    《宁夏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信息平台》自2020年2月19日起投入运行。主要用于全区工业企业填报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动态。本平台仅限于宁夏疫情防控期间使用,疫情防控解除后,本平台停止使用。

    二、使用方法

    各工业企业在微信小程序搜索“宁夏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信息平台”或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附件1),进入填报系统,每天12点前填报完成上一日数据。填报系统启动后,可以实现自治区、各地、各园区,自治区60户龙头企业的超级汇总功能。

    三、工作职责

    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每日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最新进展情况。各开发区管委会应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作为疫情防控工作专职联络员,按要求报送疫情防控情况。联络员要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属事职责,严格督促辖区内各工业企业指定专人负责平台数据填报,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可靠。

    四、督促检查

    为了防止多头填报增加企业负担,各地、各开发区要在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下,统筹管理,统一使用《宁夏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信息平台》。不得再要求辖区内工业企业填报其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平台软件和系统。自治区近期将派出督察组,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信息报送等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附件:《宁夏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信息平台》二维码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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