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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保障企业复工复产设立运输服务联络处的函 

发布日期:2020-02-28

宁交函〔2020〕107号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工作安排,为全面做好企 业复工复产工作,我厅设立了交通运输服务联络处和运输服务联 系人,并要求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现将全区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络员及联系方式函告贵厅, 请贵厅通知有运送“三返”人员需求的单位和企业,及时与当地交通运输部门联络员联系,交通运输部门将根据运送人员情况积极联系运输企业采取多种方式集中接送“三返”人员,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此函。 
  联 系 人:马建平 
  联系电话:0951-6076770 
 
  附件:全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助推企业复工复产保障交通运输联络员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0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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