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党办〔2020〕8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银产业园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市委巡察机构,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丝路经济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银川中关村创新创业科技园建设服务办公室:
《银川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措施》已经市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