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科技局2017年2号公告)
为推动企业科技创新,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困难,促进企业科研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银川市科技局面向全市征集银川市科技研究与发展基金(以下简称“研发基金”)贷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条件
研发基金贷款扶持对象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银川市域内经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自治区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由银川市科技局认定的“瞪羚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
2.企业连续两年持续经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当前无诉讼;
3.企业必须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或版权;
4.实施的项目必须是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抵质押融资的,发明专利或版权价值占总抵质押物价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
二、重点支持的项目
1.自主创新性强、市场前景好的项目;
2.高技术服务业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3.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及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
4.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资助对象所创办企业的项目;
5.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并实施科技研发攻关的项目。
三、申报事项
项目申报要求、申报程序和补贴
标准等具体内容登录“银川市科技网(http://www.yckjinfo.gov.cn/)”,详见“通知公告”栏《银川市科技研究与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咨询电话:
银川市科技局:6888736
银川市生产力促进中心:6033191
银川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