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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认定“银川市众创空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1-23 15:44:48 来源:银川日报

(银川市科技局2017年3号公告)
 
 
 
  为推动全市“双创”建设,激发创新热情,银川市科技局面向全市开展“银川市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条件
  1.独立的运营机构。申请单位应当是银川市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备一定创业资源,具有创业创新活动相关运营经验,且运营6个月以上。
  2.专业的辅导团队。服务团队至少有5名具备一定科技专业背景、创新创业经历的专业人员,能够满足创新服务需求。
  3.固定的办公场所。应有自主支配的场地(商业经营性场所除外),经营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场地属于租用的,租期应在3年以上。
  4.良好的配套设施。应为入驻创客提供免费或相对较低成本的办公条件,包括办公场所、活动场地、网络宽带、办公设施、产品展示等基础配套设施。
  5.一定的创客数量。每年新入驻创客不少于10家,活跃创客不少于100人次。
  6.健全的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以及创客辅导制度、入驻制度、创客毕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以及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
  7.具备科技金融资源。与私募基金、银行、保险及担保机构等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应设立不少于500万元的种子基金。
  8.线上虚拟众创空间应有固定办公场所,建有基于“互联网+”的开放式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能够为创客提供线上交流和资源链接服务,线上注册创客会员不少于300人,或创客企业不少于100家。
  二、申请认定程序
  众创空间运营主体向所在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接受初审,初审通过后由银川市科技局牵头,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评审,对通过考察评审的申请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民政府,由市人民政府予以认定命名,并颁发“银川市众创空间”牌匾。
  三、扶持政策
  经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享受认定奖励、培育扶持、运营补贴、成效奖励和融资支持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四、其他事项
  银川市众创空间的申请要求、认定程序和扶持政策等具体内容登录“银川市科技网(http://www.yckjinfo.gov.cn/)”,详见“通知公告”栏《银川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咨询电话: 银川市科技局:6888736 银川市生产力促进中心:6033191
 
银川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1月22日
咨询电话:
银川市科技局:6888736
银川市生产力促进中心:6033191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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