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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银川市工业计划项目 技术改造专项(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5 11:44:09 来源:超级管理员

各县(市)区、各园区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行全链条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切实发挥重点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实现传统制造方式向智能制造方式的转变,依据《银川市工业计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决定面向全市开展2021年银川市工业计划项目技术改造专项(第一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银川市(不含宁东)注册的工业企业。

二、支持方向

支持工业企业整合自动化生产设备、生产线、车间及工厂等资源,通过应用智能装备与系统,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企业级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企业必须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互联网服务资源池名单中的服务商联合申报(名单见附件1

(二)项目必须是2021年新建或改造升级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年。

新建项目是指202111日以后开工或2020年已开工但完成投资额未超过总投资额50%的项目;

改造升级项目是指20201231日前已经建成,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二次改造升级的项目。

(三)企业申报的项目需在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改造要求参考附件2

 四、资金支持方式

对确定支持的工业计划项目,根据《银川市工业计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采取“前引导+后补助”的支持方式,按照审定的投资额度的30%给予支持。申报项目一经评审通过,即拨付支持资金的40%,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资金。对未实施或与项目申请时承诺相差较大的项目,收回已拨付资金。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程序

工业计划项目推行“网上不见面审批”,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管理、信息公开。

1.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登录银川市工业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meyc.com.cn/xmsb/index.shtml),进行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文档。

2.初审推荐。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由所在县(市)区、园区工信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初审推荐。主管部门需对项目真实性和材料完整性以及企业经营状况、项目实施条件、诚信情况等作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通过或限期完善补齐。

3.评审立项。市工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组织实地踏勘、专家评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年度拟立项项目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二)申报材料

以网上申报系统说明为准。

1.2021年银川市工业计划项目申请表(网上填报);

2.2021年银川市工业计划项目申请书》(下载模板填写后上传),申请书应完整、真实反映企业及项目情况,体现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创新性,主要描述项目采用的智能制造技术、关键技术装备、生产工艺、技术路径及实现的经济效益、效率产能提升等内容;

3.与第三方服务商的合作合同或意向协议,明确合作内容、资金分配等;

4.真实性负责声明(企业法人亲笔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统一格式)。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要在数据安全保密的基础上向属地工信主管部门提供改造数据要素(见附件3)。

(二)智能化改造数据接口必须与银川“工业大脑”数据接口保持一致,数据接口文档请在银川市工业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查看。

(三)企业网上申报时间为3119:0043018:00,各县(市)区、园区工业主管部门初审时间截止到51018:00

联 系 人:周洋  杨雪  0951-6888669

技术咨询:程博 0951-5699328 17309582762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312

 

 

附件1:银工信发〔2021〕27号关于申报2021年银川市工业计划项目技术改造改造专项(第一批)的通知.pdf

附件2: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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