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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用预防指南公众预防指南之四

发布时间:2020-02-05 17:14:00 来源:宁夏新闻网

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权威发布:
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指南公众预防指南之四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一种新发疾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识制定本指南,适用于商场、餐馆、影院、KTV、网吧、公共浴池、体育馆、展览馆、火车站、地铁站、飞机场、公交汽车站等公共场所。
  一、公共场所工作人员要自行健康监测,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不要带病上班。
  二、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者,工作人员应要求其离开。
  三、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定期清洗和消毒。
  四、保持公共场所内空气流通。保证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定期清洗空调滤网,加强开窗通风换气。
  五、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六、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七、疾病流行地区,公众应尽量减少前往公共场所,尤其避免前往人流密集和空气流通较差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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