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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调整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

发布时间:2020-03-16 13:49:50 来源:宁夏日报

  从银川市住建局获悉,银川市日前调整2020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承租资格、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家庭的收入标准。
  根据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数据显示,2019年银川市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38217元。按照《银川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规定,银川市从2020年3月10日起对申请住房保障资格家庭收入标准进行调整。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标准的60%以下,即由上一年度的1780元调整为1911元;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承租资格、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水平的1.3倍,即由上一年度的3855元调整为4140元;申请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水平的1.5倍,即由上一年度的4450元调整为4777元。
  另据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申请保障性住房人均收入标准的逐年提高,既覆盖了银川市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又将去年收入略高于上一年度申请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保障,扩大了保障范围,使更多的住房困难群体得到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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