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提升现有审批体系运行水平基础上,我区将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安全。
推行“政府靠前服务、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承诺制管理模式,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公布项目承诺制事项清单和企业红黑名单,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完善规范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办法,发布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依托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网上“中介超市”,公开服务标准、流程和收费,提供网上发布、综合比选、合同备案、办理评价等服务,推动更多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
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基础,以信用红黑名单制度、“互联网+”监管、保险保函和重大事故、违法违规问题倒查追责等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全力建设优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