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宁夏将通过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扩大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提高价格临时补助标准等惠民政策,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在失业补助方面,宁夏规定,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其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缴费满1年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缴费6个月(含)以上不满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执行;缴费6个月以下的参保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的50%执行。
针对失业农民工,宁夏将阶段性扩大保障范围,为《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及时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其中累计参保不满6个月的,发放2个月临时生活补助;累计参保满6个月(含)不满1年的,发放3个月临时生活补助。
此外,宁夏还将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