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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自治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开始

发布时间:2023-02-01 15:57:39 来源:

  日前,记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重大安排部署,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银川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拟征集、遴选一批符合国家战略导向、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的文化产业项目给予支持。

  申报条件为:

  (一)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符合本通知确定的申报原则和申报重点,属于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明确的范围。

  (二)申报企业是在自治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文化及相关产业的企业,企业成立时间2年以上,60%以上的资产在自治境内,2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和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主要营业收入来源于文化产业领域,具有与完成项目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近2年资产负债率低于70%,企业产权关系明晰,股权结构合理。

  (四)申请项目补助,应是正在实施的文化产业项目,项目进度及已完成投资均不低于30%,项目在2年内可以完成。

  申报范围和重点支持方向为:

  凡符合国家文化发展规划和文化旅游产业政策要求,属于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范围,在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具有较强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并具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的产业项目均可申报。

  申报项目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有明晰建设周期、明确的目标市场和合理的盈利预期,完成可行性论证、具备实施基础,已经启动实施且尚未完成。

  2023年度重点申报方向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文化数字化项目。支持具有高成长性的文化与科技、旅游、互联网等融合发展的“文化+”项目,支持数字出版、数字演艺、数字艺术等数字文化产业项目。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对珍贵文物、古籍、遗址遗迹、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字、美术、地方戏曲剧种、民族民间文艺、具有红色基因的陈列品和纪念碑(塔)等独有文化资源进行数据采集、标识解析、结构化存储项目,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先进信息技术进行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

  (二)新闻出版业项目。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为支撑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项目,推动出版业转型升级、数字出版项目,主题出版项目,图书出版“走出去”项目。

  (三)广播影视业项目。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革命精神和红色基因的重大历史题材,反映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成就题材的重点影视剧项目。

  (四)印刷包装业项目。绿色印刷包装、智能印刷包装、按需印刷、安全包装项目,个性化、定制化、精细化、智能化高端印刷包装项目。

  (五)演艺娱乐业项目。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文旅演艺精品剧目,互联网演艺运营服务平台项目。

  (六)动漫游戏业项目。动漫游戏原创项目,动漫游戏衍生品开发项目,动漫游戏与虚拟仿真技术在设计、制作等产业领域中的集成应用项目,国产动漫游戏“走出去”项目。

  (七)文化会展业项目。举办大型电影节、文创节、文旅博览会、艺术节、音乐节等会展活动项目。

  (八)创意设计业项目。文化创意设计服务融入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建筑业、信息业、旅游业、农业和体育产业等领域项目,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形态创意设计项目,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广告创意策划项目。

  (九)工艺美术业项目。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技艺保护传承、产业化开发项目,工艺美术技能培训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十)文化科技创新项目。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工业化方式对传统文化产业进行全链条改造和智能化升级项目,建设文化科技融合研发中心、新型智库等项目。

  (十一)文化旅游业项目。推动文化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开发新型文化和旅游融合产品,开发建设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精品,推动文化和体育、教育、信息、制造等深度融合项目。

  申报材料为: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项目申报报告、项目可行性报告(具体报告项目内容、项目概算、项目实施情况、申请资金方式额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项目负责人签名的承诺书、绩效目标表,需统一装订成册。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对项目实施人员的申报资格负责。申报材料不子退回。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近两年纳税付款凭证;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近2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相关财务资料);企业征信报告(由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据了解,2023年度自治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分为资金支持项目和入库管理项目。入库管理项目次年不受申报数量限制,申请出库后直接进入评审流程;资金支持项目采取项目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同一项目只能申请一种方式。

  (一)项目补助。对符合申报条件、以自有资金为主且具备一定执行条件的项目给予适当补助。

  (二)贷款贴息。对通过银行贷款产生利息支出的文化项目给予利息补贴,年贴息率最高不超过当年国家规定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实际利息发生额的80%。

  (三)以奖代补。对中小微企业当年进入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统计范围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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