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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规范网络社区团购网络直播营销经营 列出商品服务和营销行为负面清单 提出营销行为和权益保护合规要求

发布时间:2023-11-10 00:00:00 来源:

  近日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网络社区团购网络直播营销经营行为合规指引(试行)》,对网络社区团购、网络直播营销经营行为予以规范。

 

  合规指引明确,网络社区团购平台经营者和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办理平台经营者市场主体登记,取得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或备案,履行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加强商品和服务质量管理,加强营销生态管理,依法履行平台管理责任。包括加强平台规则、信息公示、信息审核、信息巡查、进货查验、直播内容巡查、账号注册审核管理;消费者通过直播间内链接、二维码等方式跳转到其他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争议时,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证据等支持。平台内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电子商务经营者责任。直播间运营者应当规范直播行为,审核直播内容,对违规行为及时处置。

 

  合规指引明确,网络社区团购、网络直播营销相关经营主体的概念、范围,把相关经营主体分为“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直播间、主播、主播服务机构和其他相关主体”四类,分别明确了不同类型的经营主体从登记许可(含备案)要求、信息公示和报送要求、应履行的主体义务等方面的法定责任。

 

  合规指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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