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清算工作的通知》精神,近期,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对全区2015年5月12日前已完工,且符合支持条件的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了清算。
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包括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改造、建筑节能改造等节能改造项目。本着严格把关、应报尽报的原则,我委对提出申请清算财政奖励资金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了核查,认真落实审查申报材料、组织专家现场评审、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节能量等,确定电能(北京)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实施的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电解净化系统风机变频节电改造项目和中凯聚和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宁夏圣花米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蒸汽系统节能优化项目符合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金申报要求。
经第三方机构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现场审核认定,这2个项目真实可靠,改造均已完成,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测算年节能量为13557吨标准煤,申请奖励资金406.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奖励325.4万元,地方财政配套81.3万元。(节能与综合利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