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记者获悉,自治区住建厅从1月15日起,在全区组织开展建设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检查,并同步开展冬季施工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各地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问题,限时化解矛盾,杜绝敷衍扯皮。
此次专项检查排查内容涉及四个方面,分别为建筑施工领域:各级政府项目建设举债情况,政府工程资金拨付及发放、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社会投资工程项目中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农民工欠薪投诉、上访事件;拆迁安置和房地产市场领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城镇房屋征收拆迁引发的上访投诉。因合同违约、违规销售、价格调整、擅自变更规划、未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房及办理相关产权手续、物业纠纷等热点难点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业主上访、集体抗议等事件;市政设施运营及城市管理:供热管网老化、破损等造成室内温度不达标或连续停暖,取缔燃煤供热小锅炉补偿落实不到位,供热、燃气企业因停暖、停气、收费、维修等未能及时解决和信访投诉暂未解决,城管执法过程中执法不规范、沟通不当等造成矛盾纠纷;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和质量投诉方面: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未整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工程长期处于半停半开项目和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未整改恢复的工地。
根据检查安排,1月15日至24日,各市县(区)组织自查,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解决方案、措施和期限。1月25日至29日,自治区住建厅组织督查组对各市县(区)进行检查。自检查开始至2月29日,各地要边梳理边化解矛盾,对情况复杂、历史遗留等问题,列出清单向上级汇报。检查结束后,督导检查组将对检查情况进行全区通报。
此外,我区将此次专项行动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坚决打击建设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建筑业、拆迁安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域等监管,不断规范市场行为。通过对违规企业的行政处罚来促使矛盾纠纷的化解,特别是对不积极配合处理矛盾纠纷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依法限制招投标行为、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并向社会公布。(记者 王宇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