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自治区经信委通过“三抓三促“,进一步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取得明显效果。一是抓制度建设,促管理规范。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近期,结合落实《关于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因私出国(境)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通反复修改、征求意见,出台了《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 从适用范围、审批程序、证件的统一管理和适用、纪律要求等八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下一步做好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奠定基础。二是抓分类审批,促程序规范。对委管干部的因私出国(境)申请,按照“本人申请,一事一报,分级审批”的原则进行,对各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处级干部及科级以下干部、离退休人员分别征求本单位、委分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等意见后,再按照不同的情况分级审核审批。这样“层层审核,层层把关”让每一级的负责人都肩上有责任,做到“管好自己的人,不留死角”。三是抓日常教育,促干部“守规”。通过对干部的日常教育渗透到每一个工作环节,把好“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关口。把好“事前”提醒关,通过谈话将出国(境)的纪律要求向干部讲清,并在填写《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时进行专门的书面承诺,做到提醒在前;把好“事中”联络关,即在干部出国(境)期间通过短信、微信建立联络,掌握其在国(境)外的动态;把好“事后”监督关,即在干部回国后,即使了解在外情况,监督其将出国(境)证件上交人事部门统一保管。
(人事与老干部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