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宁夏药招办发布《关于公示拟废标处理部分不正常供货中标药品生产企业的通知》,拟对无法按中标价格正常供货的异丙嗪等9个品规的药品进行废标处理,给予取消中标资格、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处理。
据了解,近期部分中标药品生产企业因药品价格等因素出现不供货或不正常供货,严重影响了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用药。根据《宁夏基本药物监督管理办法》及《自治区药品统一招标采购中标药品不履约情况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拟对9个品规的药品进行废标处理。如药品生产企业对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2016年3月21日前以企业正式文件形式向自治区药招办提交申诉。逾期不申诉或不说明情况的,自治区药招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记者 邱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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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9家药企
上海禾丰制药有限公司、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三才石岐制药有限公司、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山东方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