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申铖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记者从财政部相关人士处获悉,《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发布在即,今明两天为重要窗口期。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曾于3月24日联合发布通知明确,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4月8日起,我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
据了解,此次即将出台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正是8日即将实施新政的配套政策,以满足相关部门按照新政征管操作的需要。
有业内人士表示, “正面清单”实际上是对跨境电商税改内容的补充和细化,总的目的还是为了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