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佳敏)4月7日,租住在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裕园小区的张海霞终于了却了多年愿望,成为城市一员。张海霞在大武口工作多年,但因没有房产,一直无法将在惠农区红果子镇的家人户口迁到一起。近日,根据石嘴山市出台的户籍新政,她的申请被通过,将丈夫、儿子和父母的户口迁移落户到了大武口区。
石嘴山市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放开城市和建制镇的落户限制。在该市只要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不受住房面积、购房金额等条件限制,本人及其随迁范围内的人员(租赁房屋的人员在办理居住证后),均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取消了工商注册金额标准落户条件限制,只要持工商营业执照并办理居住证,本人及随迁人员可以在企业所在地落户。对自愿来该市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先落户,后找工作。推进农业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在该市持居住证的自流移民,只要有稳定住所,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可以在居住地落户。同时,协调民政、卫生等部门,依法为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7类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
2016年,该市将实现统一城乡户籍登记管理,建立健全户籍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措施和管理服务机制。到2020年,该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65%以上,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