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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建立师范生实习资格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16-04-13 15:36:30 来源:银川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 教育部网站12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指出,要求制订教育实习课程标准、实施计划、实习手册、评价标准等工作规范,做到实习前有明确要求、实习中有严格监督、实习后有考核评价。建立师范生实习资格考核制度和实习档案制度。 
 
  意见指出,在师范生培养方案中设置足量的教育实践课程,以教育见习、实习、研习为主要模块,构建包括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教研实践等全方位的教育实践内容体系,切实落实师范生教育实践累计不少于1个学期制度。 
 
  意见要求,全面推行教育实践“双导师制”。由教师教育院校教师和中小学优秀教师共同指导,充分发挥高校指导教师的理论与研究优势、中小学指导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优势。培养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院校还应联合行业企业,遴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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