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在国内已家喻户晓,相比于其他商业养老保险的优越性也是人人皆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一步步在完善,但也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每年相关部门都会统计社保参保率、增长率等,但是未参保人员不参保的真实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就目前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来看,国企、市属企业等一般能够及时为员工缴纳各种保险,不参保的企业多数是小微企业和部分私企。
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
由于部分新就业人群不了解社会保险制度,以及部分劳动者年龄偏大、就业较难,企业主故意不缴纳。
有的企业目前工资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了掩盖企业工资过低的实际,每月为员工多发几百元,作为不缴纳保险的补贴。这样,一方面掩盖了员工工资过低,另一方面美其名曰给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但是企业的这种做法是不符合《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的。
也有部分企业以员工是农村户口为由,按照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最低标准,以工资形式发放给员工,变相的减少企业的支出。
和谐社会的一部分就是让每一位公民都能够老有所养,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只有积极行动起来,做好对小微企业和私营企业主为员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监管,才更有利于促使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相关链接: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