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8年底红白理事会覆盖所有行政村
禁止党员干部以任何方式参与大操大办
修订村规民约,实现村居红白理事会全覆盖,有效遏制“天价彩礼”、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陋习蔓延,树立新风正气,让乡风民风美起来。日前,宁夏出台《关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试行)》。
根据指导意见,我区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总体目标是:以县域统筹推进为重点,到2017年底,县级及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全部建立“一会”(红白理事会)、形成“一约”(婚丧喜庆村规民约),发挥示范作用;到2018年底,所有行政村普遍建立红白理事会、完善村规民约,发挥红白理事会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做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规范办事,结婚彩礼、婚丧喜庆费用等明显下降,农村陈规陋习蔓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到2020年,实现农村移风易俗工作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协调发展,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理事的社会风尚基本形成。
我区还将以市、县(区)为主导,以村镇(社区)为重点,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移风易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并注重发挥文化环境对人们转变观念、抵制陋习的熏陶作用,进一步加大优秀文化产品供给和服务,用文化涵养乡风文明。并在强化公共政策和道德价值导向,建立奖惩机制的同时,发动村民共同参与制订婚丧喜庆公约,并纳入村规民约,引导广大家长和青年做抵制“天价彩礼”、奢侈婚礼的践行者和推动者。
指导意见明确,我区禁止党员干部以任何方式参与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助长“天价彩礼”等陋习行为,以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等在推动移风易俗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对违反纪律的党员干部,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